第十一章 持续改善民生(上) (第1/2页)
经过连续一年的百般催促,司法院终于不情不愿的贡献了第一批监察,把他们分派到各州去,让原本的行政乱象稍微得到了控制。
这些人刚到地方时,每日登门者如堵,经过一系列的行动,总算让根据地的吏治好转了不少,百姓们因此颇为称道。
尤其是今年废除提留款,转而提高统购统销的份额,并且为农民互助组织大开绿灯,使得根据地经济日渐好转,百姓生活逐渐安定,这也让高俊重新恢复了刚刚治理地方时候的美名。
但是司法院对这件事显然并不高兴,根据地法律制定直到现在还进程缓慢,高何与翟呈信之间的矛盾也在逐渐加剧,这次送邹乃济协助翟呈信制定法律并且执行司法,本来是高俊想要提高制法速度的举措,万般没有想到,两个和尚挑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司法院变成了法律辩论的课堂,制定速度甚至还不如以前。
“也不要想着一次性就把法律修的十全十美,你想想,从我刚进入寿张县,到如今也不过是六七年的时间,整个山东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你现在制定一个十全十美的合理法律,十年之后又是如何呢?”
“宣帅,我们对此早有准备,你看我们在法律中也制定了许多预设性条款,某些法律在某种情况下是无效的,并且针对有可能的发展情况作出修改……”
这下高俊彻底无语了,原来翟呈信不仅仅在制定当下的法律,居然还想靠一套法律吃上年,就这种制定方法,给他十年时间,他也修不完根据地的法。
这下子冲突不可避免了,根据地新生事物太多,制度又跟不上,商人们提心吊胆,有的时候这个县还合法受保护的东西,在下一个县就不能实行了,严重的阻碍了经济发展,也影响抗蒙大计。
在高俊一次又一次的强力威逼之下,翟呈信终于不得不做出妥协,以现在的草案为基准,用15天时间加以删改,最终推行了试用版的法律。
高俊对此非常满意,并且主动提出要给予编撰法律的全体成员以物质奖励,但是翟呈信却拒绝了,显然这件事让他满心不痛快,法律是很重要的,对于全社会层面有很高的约束,然而,这样的想法有时候也会蒙蔽他的心智,让他陷入法律至上的诡辩当中。
高俊也预感到了这种情况,但他并没有加以更多干预,根据地的干部们谁没跨过一道自己过不去的坎儿?当孙庭失去一只眼睛的时候,当潘正失去相依为命的妹妹的时候,当李铭与高俊救人的策略针锋相对的时候,有哪个能预料到以后事情的发展,但最终还不是在壮丽的抗击入侵事业当中重拾信心?
不过,为了法律执行的效率,高俊对根据地的司法机构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变动。
按照本时代人所持有的想法,立法司法执法当然应该是由同一个机构来完成,保证绝对的权威,这样,民众才会真正的畏惧法律,并且乐于遵循执法者的命令。
但高俊却这种方式会滋生武断和低效率,对根据地的事业是有害的,按照他的说法,在实行法律的各阶段,主体应该分开,并且各自有所偏重。
最基本的治安力量由各地方的公安和民兵,没有直接的高级领导机构,一般归附于各州县,但是刑政府对于各县县尉所统率的公安力量也有培育和指导的责任。除此之外,难以解决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也会转到刑政府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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