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履新市政府办 第734章醉翁之意不在酒 (第1/2页)
潘国良的亲戚连忙说没有,王寿生道:“这事是谁查的?”
潘国良的亲戚道:“是县纪委查的。”
王寿生道:“县纪委不就是石云涛吗?是石云涛让查的吗?”
潘国良的亲戚说:“是他让查的,还亲自和我表哥谈话了。”
王寿生听了道:“那我知道了,我跟刘楚说一声这事。”
挂下电话,王寿生琢磨个不停,他没想到因为这么一点事,会受到牵连,石云涛这小子居然会查这事,目的是什么?
是不是要针对刘楚的??
针对他倒不太可能,因为石云涛不可能知道他给刘楚打了招呼。
但石云涛要针对刘楚,这事也不对,这里面会是什么情况??
王寿生想了想,就给刘楚去了电话,刘楚一听这事,脸色不太好了,很显然,他也认为县纪委这是不是在针对他。
正常情况下,县纪委查这个事情,一定会投鼠忌器,因为这事与刘楚有关,一查,必然要牵扯到刘楚,县纪委怎么好下手查?
可是县纪委现在不但查了,而且还要追究潘国良的责任,到时候,刘楚坐在常委会议室里头研究这事,他岂不是很尴尬??
刘楚高度怀疑,这里面有名堂。
作为县政府的县长,刘楚现在早已进入了角色,不干不知道,一干才知道县长的权力不小,无论是什么事,只要他大笔一挥,就能别人带来无尽的利益。
县委虽然是管人的,但是作为县长并非没有人事权,比如潘国良女儿入职这事,只要他一签字,就有法律效力了,县人事局根据他的签字就可以给潘国良的女儿正式入编,至于这里面有没有假,人事局就不管了,即使是假的,县长签了字,就变成真的了。
对于科级干部的任命,县长的权力当然没有县委书记大,但是县长也是有推荐权的,最后也是县长提名,县人大才能任命各大局的局长。
因而县长的实力不容小觑,何况县长的事权比县委书记多多了。
县委书记就是一个婆婆,相当于是董事长,而县长就是总经理,董事长不会去抓很小的事,而总经理则是事无巨细的。
刘楚此时与高权的关系相处的还算可以,但是他也是想着在县政府事权范围内的事情,他能说了算。
可是高权有时候会有不同看法,跟他讲了,一开始他当然是要听的,但慢慢的,他便有了自己的主张,不再那么唯高权之命是从。
高权发现了这种情况,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头是不舒服的,好在刘楚还是会经常向他报告工作,不像赵江流那样,无视于他。
既然这样,高权也就不想太在意,但是如果有机会敲打刘楚,他还是想敲打一下。
刘楚此时便想着高权是不是想借着这事来敲打他。
刘楚心里沉了沉,石云涛作为县纪委书记,那真是在维护高权上是下了工夫的,下手也狠,这一次又把矛头对准他了。
刘楚便开始这么想,心里面自然不怿,不过他也不担心什么,他想好了托词,就说他事先什么都不知道,以为就是一次普通的调动,他就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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