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我(下) (第1/2页)
他醒了。
我也该走了。
趁我还能走得了......相信我,如果你看到关于这个人的那些报道,你就会知道他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家伙,和他呆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着最可怕的可能性,上一秒,他可能还对你露出微笑,下一秒,你的脑袋,就可能被他炸开花。
可是......我的脑袋没有开花。
我......也没有走。
我的家都已经不复存在......我还能去哪呢?这么大个城市,我在哪都是一样的,那么,呆在他旁边和呆在满是封闭围墙的房间里,又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失心疯了一样的,跟上了他。
那是一段很有意思的时光,他讨厌我,甚至恨我,他总觉得自己身边不应该跟着我这个个累赘。
他无数次的想要丢下我,无数次的想偷偷溜走,无数次的将我踹开,无数次的......用他那滚烫的枪口顶着我的脑袋,咒骂着让我滚蛋!
他对我做过一切你想的到,或者想不到的可怕事情,但是终究,没有向我开枪......
他曾经问过我,为什么总要粘着他?
我说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他救过我的命。
然后他就大笑,笑的歇斯底里的,他说他从不会救任何人,那天他之所以让我活下来,只是因为我是个医生,他需要我帮他取出腹部的子弹。
我点了点头。
“好啊,那就杀了我,就像是杀其他人那样,死人就不会跟着你了。”
我笑着说。
这句话让他愤怒,让他更加的疯狂,我清楚的知道我在干什么,我在将脑袋伸进一只鳄鱼张开的大嘴里,那锋利的巨齿能够轻易的将我的脖子拧断。
但是......像是往常一样,我没有死,小丑愤怒的殴打了我,他冲着我的肚子来了结结实实的一拳,让我痛苦的连腰都直不起来,我就那么悲惨的跪在地上,但是......却又笑的无比的开心。
......我知道,我已经不会再离开他了。
小丑是一个疯子,他十恶不赦,丧心病狂,他做的事情可能是报复,也可能是为了取乐,反正他总是轻而易举的,就将这个城市变成了自己的游乐园,如果这样看来,他似乎也不会妥协。
除了对我。
因为他终究还是让我呆在了他的身边......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谁,我也不知道他的想法,他总是笑,笑着笑着就哭,他喜欢讲故事,讲他的过去,讲他嘴上的疤,只不过他每次讲的都不一样,就好像是他拥有无数个过去......我也相信他肯定是拥有无数个过去,因为如果不是那样,怎么可能塑造出一个这么迷人的家伙来。
是啊......我迷上了他。无可救药的......跟着他犯罪,跟着他到处破坏,发疯,跟着他与那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家伙斗智斗勇,额......说起来,自从那个穿着斗篷的家伙出现后,他陪我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不过随便了,游戏对于男孩子的吸引力,总是比女人要大得多,所以,我不在意。
直到有一天......一切都结束了。
起因是因为我。
那天,......我‘死了’。穿斗篷的那个滚蛋疯了,他将我推下了窗子,重重的摔在了血泊之中。
也是那天,小丑发疯了,我知道他早就疯了,但是这次他明显更加的疯狂,他拿着枪,冲到了韦恩大厦的楼下,对着天空扫射,他愤怒,谩骂,最终,倒在了枪口之下。
好吧,我想他应该还算是在乎我的,只是他不想承认罢了。
而他永远不会知道,我的死,是一个假象,是哥谭为了毁灭他所布置的一个阴谋,那之后,我被塞到了冷冻舱里.....沉睡......沉睡了不知多少个年头,直到那个头发乱糟糟的医生将我唤醒,带着我到处疯癫,带我来到这里,再次遇见了他。
......
看起来,他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老样子,笑着,欢愉着,跟着他的好朋友玩着你追我赶的游戏,哥谭市的警察们也像是往常一样,扮演着忠实的观众。
而我......也注定要跟随着他。
嗨,小布丁,我们又见面了。
......
“不许动!”
一声喝令让我回过了神来。
不过那声喝令并不是冲着我,而是对着不远处的小丑和蝙蝠侠。
戈登警长端着枪,对准了小丑。
“哈哈哈——你拿枪对着我干嘛,看,我手无寸铁,相比于我这种小人物,你们不是更应该注意一下这个家伙么?”小丑指着在地上挣扎的蝙蝠侠说着。
“你的游戏结束了!”戈登说道,然后,拿出了一个像是收音机一样的东西:“你刚刚的话,全部都被你口中的那个疯子录了下来,并且传输给了警局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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