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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九章 《赎罪》上

第五百二十九章 《赎罪》上 (第2/2页)

这样的阵容他自然需要帮手,而人手是老板安排的,各自之间虽然任务相同,可未必会认识,这样也是邦尼所需要的,免得被逮住一个后拔出萝卜带出泥,让自己也陷进去,目前对于同伙的寻找,也只是防患于未然,如果真有熟人的话,他还需要再次的乔装打扮省得被熟人认出,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最终寻找无果,看了一眼手表,他走出电话亭,手拿咖啡杯,隐藏在一家理发店的灯箱旁,假模假样的翻看着刚才的时尚杂志,线人的消息是准确的,托雷斯抵达时间与邦尼推算出的抵达时间相差不大。
  
  根据情报,这次他要和一位议员共进午餐,老板强调如果是议员先到场的话就只能暂时放弃刺杀,选择分散人手在托雷斯能够回家的三条路上进行堵截,这样的结果是邦尼不想见到的,一旦在托雷斯回家的路上动手,人手就要分开行动,那么危险系数将会大幅度的提升,很容易从单方面的射杀变成大规模的火拼,那种情况下想要杀掉一个被层层保护,甚至不排除穿着防弹衣的人而言,难度实在太大。
  
  邦尼不想冒这个险,但事情的进展并不能由他来决定,一切都要看老天爷的旨意,他只能默默注视着这家刚还客满的餐厅,拒绝新上门的顾客,逐渐排空餐厅的人员,而后迅速打扫起卫生准备迎接太子和政客的大驾光临。
  
  大约五分钟后,一列黑色车队缓缓由东行驶而来,是托雷斯没错,这对于埋伏在此的杀手而言是绝好的消息,托雷斯车队的鸣笛声,对于这些杀手而言,便是敲响托雷斯死亡的丧钟。
  
  饭店的老板已经从门口走了出来,翘首以盼贵客的登门,笑容满面的揉搓着双手,直到车队停下,由一位壮汉率先下车搜身确定无误后,他才敢靠近那辆夹在车队中间的蓝旗亚,为这位主角轻轻拉开车门。
  
  一条粗壮的大腿踩在地上,一瞬间,邦尼额头上便出现了细密的汗珠,心脏跳动的频率增加,那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终于从站了出来,面带微笑和餐厅老板握手的刹那,邦尼立刻注意到街边有几个人开始向餐厅的方向移动,他紧随其后,紧握大衣中的枪械,垂首迈步朝前方前进。
  
  枪响,并非是邦尼率先进行攻击,这枪声来自于邦尼的右前方,有同伙从街对面直径跑过来对着托雷斯的后脑直接一枪。
  
  这枪太过于急躁,准头不够精确,只打中了托雷斯的右肩,一声惨叫后,随行的保镖立刻反应过来,将托雷斯搂在怀中,向不远处的车辆狂奔,准备带着托雷斯逃离现场,而其他保镖则立刻予以还击,一场火拼还是没法避免,大批的路人尖叫着四处逃散,只有双方人马依旧拔枪对射。
  
  可就在托雷斯强忍疼痛拉开车门时,一股热流流淌到他的头顶,他抬头望了一眼,将他搂在怀中,用身躯替他遮掩子弹的保镖前额中弹,子弹强烈的旋转使它穿过头部时,将后脑打出一个巨大的窟窿,大量的鲜血夹杂着脑部器官残渣冲刷到他的脸上,他不由自主的望向子弹袭来的方向,一个亚洲面孔的男人带着礼帽,手中举着一把左轮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自己,让他下意识的准备掏枪还击,可惜,他不是速射枪手,对方手中的凶器,率先喷出火舌,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灼热的子弹击穿了他的胸骨,温度能够瞬间将肌肉烫熟,而后抵达了他的心脏,最后在左侧锁骨上钻了个眼儿,紧接着是脸上,他可以明显感觉到他的眼球被打爆了,子弹斜着从眼眶射入,劲道比钻头要强劲百倍,眨眼的功夫就冲出了头骨的防御,从耳朵上方大概三厘米的位置射出,紧接着又是一声枪响,打穿了他的喉结,通过骨传导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颈椎被子弹从中间穿过,使他的头颅不自觉的向后仰,大量的血液从鼻孔涌出,他最后能看见的,就是这带着小羊皮手套向他射击的男人,从容的走进小巷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重重的摔倒在地,压在那率先一步死亡的保镖身上,目光无神,没有闭上眼睛。
  
  邦尼以一个刁钻的角度绕到了保镖的背后,成功的袭击了托雷斯,他能够清楚的意识到,托雷斯死了,死在了他的手里,将枪重新放回怀里,他紧了紧风衣,压低帽檐快步穿过小巷,身后的枪声越来越密集,卡拉什尼科夫机枪的啸声不停回响,钢铁、混凝土、玻璃、甚至是人的肉体都成为了它攻击的目标,但这已经跟他没有了任何关系。
  
  他飞速驾车逃离,撕扯掉了嘴角用胶水固定的胡须,双脚交替踩住鞋跟,把鞋脱掉的同时带出了塞在鞋坑里的报纸,摇下车窗,将大了三个码的皮鞋扔给躺在街边睡着午觉的流浪汉,坚硬的鞋底砸在头上,把流浪汉砸醒,可当他抬头看是谁乱扔东西时,邦尼已经驾车右转进入了另一个街区。
  
  老旧的街区,这是属于卡莫拉的底盘,被邦尼占为己有的破旧厂房除了他,没人有这里的钥匙,这本来是邦尼用来拷打他人的处刑地,如今也再没了作用,今日所穿的一切衣物扔进油罐做成的火桶,倒上汽油一把烧了个干净。
  
  拆下车牌,扔进下水井里,他换乘了自己的那辆老旧凯迪拉克离开了这里,直奔港口,客船正在验票,他拿着官方办理的假证顺利登船,站在夹板上,到处是欢声笑语,风和日丽的今日,海鸥在头顶盘旋,轻风吹动发丝,他扭头,望向碧蓝海面,又看了看他来时的方向。
  
  三十分钟,从地狱到天堂的路程只有几公里,但对于黑手党而言,前往天堂,还需要一张满手鲜血换来的门票。
  
  不,不是门票,只不过是一张体验卡,天堂只是短暂的假期,他最终将登陆另一块大陆,那里,仍有鲜血和死亡在等待着他,目的地是芝加哥,一个被五大家族掌握在手中的地方……
  
  船笛轰鸣,扬帆起航,风更大了,他背对大海,找长椅坐下,望向家的方向,点燃香烟,拇指与中指捏住烟头深吸一口,海风扑面使烟雾弥漫在脸上几秒,遮挡他因忧愁而皱起的眉,左手捋了捋在风中飞舞的头发,在阳光正好的下午,他靠着椅背,闭目养神。
  
  ……
  
  斗转星移,月牙上升,明媚的阳光被黑夜所代替,餐桌上,女人的笑容依旧明媚动人,一双满是褶皱的手撑着沙发靠垫,给身体一个支撑的力,男人缓缓起身,带着粗重的喘息,步伐蹒跚的坐在餐桌旁,月光让白发银亮,也让背对着它的面庞陷入黑暗。
  
  倒上一杯清水,看不见面容的老人正饮着,忽然,动作哽住……
  
  “叮铃铃~叮铃铃~”
  
  自从回到意大利后,他总会害怕半夜接到陌生的电话,亦如他年轻时很恐惧敲不开的房门,望向那老式座机的嗡鸣,尖锐的铃声挑动着神经使其高度紧绷,他轻轻将杯子放在桌上,蹒跚着向电话走去,双手用力蹭了蹭上衣胸口,拭去那电话铃响一瞬间就冒出来的冷汗,缓缓的伸向听筒,轻轻抬起话筒后并未放于耳边,就这么在半空中停顿了几秒后,在逐渐挪移到耳边,嘴巴开启闭合数次,才紧张着说出一句:“哪位。”
  
  ……
  
  回国后,他只见过安德鲁一次,是在墓地,当时在土地里埋葬的是他的妻子,这一次,他将再次与安德鲁见面,依旧是在墓地,但这次被埋葬的,则是安德鲁本人。
  
  他的儿子死了,死于帮派仇杀。
  
  身中三枪,三枪都是致命伤,胸口两枪,颧骨一枪,以至于他下葬前,都不能展露面孔与亲友告别,他只是盖着白布,睡在了他深爱的母亲旁边,邦尼就站在一旁看着,没有哭泣,没有崩溃,只有哀极心死的面如死灰。
  
  葬礼上宾客不多,曾与他一同来过墓地的朋友也没有来到现场,这就是帮派生活,他们不会为了一个喽啰吊唁,他死了,便失去了价值,而帮派却仅仅只需要将他的尸体带回,并给予家人一定的安家费。
  
  来客都是安德鲁的一些邻居,没有哭泣,只是走个过场,在牧师夸大其词的赞扬品格中,三三两两的献上鲜花就离开,唯独一个女孩,在第一捧土浇灌在棺材上时嚎啕大哭。
  
  萨拉,安德鲁的女儿,他的孙女,今年只有十三岁,看的出她与父亲的关系十分亲密,以至于她一直阻拦他人为安德鲁进行体面的掩埋。
  
  生活中的葬礼并不是像电视剧里演的那般冷静,依旧会有人崩溃哀伤,做出些不理智的举动,甚至于多年以后提起逝者时依旧垂泪难以释然,萨拉应该就是这样的人。
  
  好在安德鲁的妻子将她拉开,安德鲁得以入土,但萨拉仍然泪止不住,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这让邦尼心中也开始酸楚,如果他当年没有杀了托雷斯,或许他也会死于后续的帮派斗争,但那时他即便死了,可能安德鲁也会想此刻的萨拉一样为他哭泣,对邦尼而言,死并不会令他感到恐惧,一个满手血腥的人唯一的良知就是他这种人死了活该,他只是需要一个人,需要一个他的孩子为他哭泣,他需要一个人能在他死厚惦记着他,那样的结局足以令邦尼满意,而不是现在这样,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去死。
  
  他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脚步,不自觉的向萨拉走去,轻轻俯身,从怀中掏出手绢递给萨拉,可就在邦尼以为她要接过时,萨拉却一巴掌扇在他的手上,将手绢打落,被湿润的泥土所侵染。
  
  “我知道你是谁!滚开!离我远一点,如果不是你,我爸爸不会加入黑手党,他不加入黑手党他就不会死了!我恨你!我不需要你可怜我,滚啊!”
  
  她不是一个乖巧的女生,一个街头混混也养不出一个乖巧的孩子,她的头发染的五颜六色,嘴中脏话连篇对邦尼不停的进行言语攻击,甚至没有安德鲁妻子的阻拦,她就要起身殴打邦尼这个七旬的老人,她是这样富有攻击性,眼神凌厉如同小老虎,邦尼就这样怔怔的看着她的眼睛,反倒是被她骂的像是个抬不起头的孩子,垂首不停的向后退去。
  
  直到她被安德鲁的妻子拉走,其他宾客也不知邦尼的身份,将他劝离,这场在墓地上的闹剧才得以停息。
  
  他被撵走了,在他儿子的葬礼上。
  
  脑海中一直浮现着萨拉的话,心中的痛苦便开始如同被掀起风浪的海绵,涟漪不止,一直泛到他内心的最深处,他只能走到不远处配合遗体下葬的警员车旁,佝偻着腰,手轻轻搭在警车窗上,语气虚弱无力,又充满悲伤的问道。
  
  “先生,杀害我儿子的凶手找到了吗?”
  
  “额……我们一定会尽快抓捕凶手的,一定会为你们讨回公道,请你放心先生。”
  
  得到的回应是警方心虚又带着怜悯的回答,帮派仇杀很难找到凶手,就算费尽心思确定了凶手,等找到凶手时,他也保不准被别人杀了,就是这样的混乱,以至于最让警方头疼的案件就是黑手党的犯罪活动。
  
  但对于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尤其是一个失去孩子的老人而言,过于遥遥无期的话语或许会带给这个时日,本就不多老人更大的打击,他只能委婉的做出承诺,可能这番话他说出口,内心都会汗颜吧。
  
  没了下文,他只是摘下礼帽轻轻向警官鞠躬致意,就这样踱步离开,警方不再关注这位老者,葬礼也不需要他的到来,他的到访,与秋季的树叶落在水面一样,只在某一瞬间掀起细微的波澜。
  
  ……
  
  夏季雨,乌云短暂遮盖了灼热的太阳,在细雨中有暖风吹拂,透过半敞木窗吹送到房间内,吹起轻纱窗帘在空中飘荡,房间很安静,只有老人假寐时的悠长呼吸声响,只是在这呼吸中,偶尔会夹杂着一些咳声,破坏傍晚静谧的氛围与雨声白噪音所带来的倦怠感。
  
  他不是很喜欢在卧室睡觉,通常都会在这老旧的沙发上入眠,电视或收音机带来的声响能让他产生困意的同时,又不会因为过分的安静而产生压抑感。
  
  不久后,他苏醒过来,拿过桌上的老手表与天色判断日出与日落的界限,老朽的大脑需要更多时间来使人清醒,木讷坐在沙发上沉思许久,他才缓缓起身,右手握拳放在口前遮挡住咳嗽所带来的飞沫,拿起薄毛衣披在已经驼背的身躯,双脚不能抬高,拖鞋摩擦着地板走向厨房倒了杯清水。
  
  距离安德鲁的葬礼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他每周都会去警局询问案子是否有了头绪,但始终都是被告知案件仍在调查。
  
  哪怕使用自己的方式去寻找凶手,对于一个垂垂老矣,并且与本土黑帮断联了三十年的老家伙而言,基本也是与警方得到一样的结果,他老了,真的没用了。
  
  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自己没有横死街头,自己的孩子便作为了补偿,承担了他所犯下的累累罪行,这就是一报还一报吧。
  
  只是这一年多的时间,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衰老,精神支柱的崩塌让他丧失了对生活的最后一丝寄托,他没有保护好妻子,也没有保护得了儿子,生活的目标他已经完全找不到了。
  
  最近又开始出现了胸闷,消瘦,浑身无力等症状,让他能意识到自己似乎得病了,毕竟老人能比年轻人更迅速的感知自身的薄弱,但他已经接受自己快要死亡的事实,并且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迎接死亡的到来。
  
  雨声间歇时,乌云带走了最后一丝躲藏在山后的光辉,换上衣服,拎上要洗的衣服与垃圾下楼,把衣服扔进洗衣房的公共洗衣机,等待洗涤时翻看着洗衣房提供的兜售假药和推广蚂蟥吸血疗法包治百病的所谓医学报刊,偶尔会把报刊中他人写下毒·品贩子联系方式这页撕掉扔进垃圾桶,逐渐的,双眼开始出现重影,文字在视线中被不断复印,他开始无法掌握身体的控制权,像是喝的酩酊大醉一样打起了摆子,最终双眼一黑,倒在了地上。
  
  ……
  
  医院,夜如同白昼,他身穿病号服,倚靠在病床上翻看着如今的时尚杂志,还不错,今年流行的复古风潮很像他年轻时流行的款式,比前几年那些露的越多越时髦的风尚好多了,能让他很轻易的接受这种风格,就像他很轻易的接受了自己病重的事实。
  
  “目前手术已经排到下半年了,我不建议你等,你的病拖不了那么久的先生。”
  
  “好的。”
  
  “至于手术的费用,大概需要四十万,这不是个小数目,还是希望你能尽早准备。”
  
  “算了,我没那么多钱,也不打算治了。”
  
  “那,祝你身体健康,罗西先生。”
  
  杂志收起,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他翻了个身,面向窗外,才发现雨又开始下了,比黄昏时下的更大,在路灯照应下,他已经能笼统的把街道看个完整,他眼神游离,试图通过俯视街道来寻找一些生活的气息,可深夜,街边除了流浪者的帐篷就是满地的生活垃圾,沉迷毒·品的瘾君子漫无目的的冒雨闲逛,时不时做出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动作。
  
  他与这些人一样等待死亡,或如他这般坦然接受,或跟下面这群家伙一样不去揣测明天与意外到底哪个先来,总之他将死在这里,与这些不曾相识,但同样灵魂溃烂的草芥一起,成为这腐朽城市下的累累白骨。
  
  ……
  
  “嘿,邦尼,身体还好吗?”
  
  昨晚救护车尖啸驶来自然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周边的邻居这么些年住下来也算熟悉,对一人走路回来的邦尼表达了问候,当然,也仅此而已了,这个老头年轻时不是好人,虽然邻居们都不清楚他究竟做过什么,但过着安稳生活的人还是能感受到恶人的气息,就像温顺的小鹿对狼一样天生敏感。
  
  这么些年没人愿意靠近他,如果他在镁国赚了大钱衣锦还乡,或许还会有女人看在钱的份儿上试图跟他春宵一度,但他只是个落魄到像逃难一样回到这破旧街区讨生活的穷酸老头,于是他只能孤独,总有人能从楼上对家的窗户上看见他一个人在沙发上发呆,但依旧没人去怜悯,这是他自找的,老街坊可是听闻过他抛妻弃子的烂事,所以在感受到孤独的侵袭时,自然也没有人施以援手。
  
  回应了对方的话,两人便无交流,各自朝家走去,房门上贴着电视业务的缴费单,对于一个老公寓而言并不算贵,但原本就不富裕的邦尼从来也没有彻底付清,撕下单子,只看了一眼名头,信封都未曾打开,随手捏成一团,开门后扔进垃圾桶,昨晚窗户没关,落进来的雨水倒是已经被阳光晒干,在地毯上晕出一块明显的水渍。
  
  呆坐在沙发前,窗户在沙发后,阳光斜射进来,映出了灰尘的影子,却将客厅的前半部分切割,他隐藏在黑暗中,背对着阳光。
  
  每当这时,安静到连灰尘之间的碰撞似乎能听见,他闭目养神,一如既往的孤独,而此这般的孤独,并非是没人说话,没人一起共进晚餐,没人打来一通安慰的电话,而是来自于,回到家后忽然发现的,原本不曾发现的凌乱。
  
  他把一直扔在沙发上的毛毯盖到身上,本想像往常一般进入睡眠,可脑中所想的事情却给了他年迈的大脑一份来之不易的活力,他在想的事包括自己今后的生活、要不要给自己定做一口棺材,以及……妻子离世当天,她应该也跟自己一样,孤独的等待死亡吧。
  
  他不禁扭过头去,望向窗下的餐桌,那个估计是被他气死的女人还在阳光下灿烂的笑着,只不过已经有很久很久,她都只是在笑,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了。
  
  心绪繁杂,双手抱头望向天花板,正在头脑风暴时,许久未被人敲过的房门突然有了动静,下意识的,邦尼从沙发上坐起,但并未直接起身开门,直到敲门声第二次响起。
  
  “咚咚咚。”
  
  敲门的声音很大,并且没有节奏,就像是邻居家讨人厌的孩子故意扰人清梦所敲出来的声响,他没有回应敲门声,多年来保持的警觉性让他赤足走向门口,侧身朝猫眼外看去,直到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映入眼睛,他很意外的打开门。
  
  “为什么你在家还这么晚才开门?”
  
  “萨拉?”
  
  那身高还不到一米六的女孩一脸的不满,撅着嘴一把推开了堵在门口的邦尼,毫不客气的闯入了这份静谧之中,将手中那破旧的尼龙布编织袋扔向沙发,便直接朝着厨房走去,打开冰箱翻找着所有能吃的东西。
  
  她看上去饿坏了,一升的牛奶邦尼只喝了一杯,她打开盖子后直接对嘴将牛奶一饮而尽,打了个嗝,并不淑女的用袖子擦了擦嘴,将牛奶盒向后方随意一扔,就又拿起吐司面包往嘴里塞。
  
  邦尼怔怔的看着她狼吞虎咽,不由的走过去,离的更近些看她大口吞咽着自己未来几天的口粮,半晌,见她的进食速度放缓,他才开口道。
  
  “你怎么会知道我住这里?”
  
  “我爸的记事本里有你的地址。”
  
  “你母亲呢?”
  
  “前几天我睡醒的时候她就不见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了,她一毛钱都没给我留下。”
  
  她出奇的平静,像是老早就预见了这一天的到来,这冰冷的语气就像是讲述一个跟她没有任何关联,也丝毫没有打动过她的悲惨故事,毕竟她的母亲也不是什么良家妇女,那些好女人是不会跟黑手党小喽啰有任何瓜葛的。
  
  咀嚼着面包,她面无表情,眼神空洞的望着大敞开的冰箱,等咽下这口面包,又继续伸手翻找食物,可惜,冰箱里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她没有找到什么还能生食的东西,把冰箱门关上,她一屁股坐回到沙发上,将邦尼的毛毯推到一边,从自己带过来的袋子中拿出化妆品为自己补妆,自说自话道:“我要住在这里一段时间,赚到点钱我就会搬走,到时候再付给你房费,现在就这么欠着。”
  
  “没关系,如果你没有去处,就留在这儿吧,不要提什么房钱。”
  
  “呵也对,我老爸说你欠他的,等我找到去处搬走以后,咱们就算两清。”
  
  她的轻描淡写,这般若无其事,在稚嫩的面庞上涂抹不该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妆,邦尼看着她,久久无言,对于孙女,他完全不了解,此刻也不知是该庆幸她足够坚强,还是该悲哀她过度的早熟以及只有饱受磨难才能练就的冷静。
  
  她的化妆技巧并不好,但胜在容貌出众,白人血统给了她分明的五官与协调的头身比,华夏的血统又将面容与气质进一步柔和,使她即便顶着一头彩虹披肩长发也能显露美感,红唇与雪白肌肤的经典搭配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都能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的女人味,即便眼前这个孩子只有十四周岁。
  
  扣上粉底盒自带的小镜子,随手扔进包内,她杵着脸,脸颊的婴儿肥被挤在嘴边,圆嘟嘟的样子才让这浓妆艳抹的女孩展露出点点的娇憨与俏皮。
  
  “我的房间在哪?”
  
  邦尼指向曾经安德鲁的房间,她领会,带着自己仅有的行李走了进去,邦尼没有前去帮忙,尽可能的不去干扰她的私人空间,他知道,这孩子讨厌他,他现在要做的,只能是尽量避免被孙女讨厌,让她能更安心的留在这里,毕竟她真的走投无路了。
  
  ……
  
  对不起,这篇真的给我写麻了,祝大家新年行大运,虎年发大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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