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M国行 (第1/2页)
来到美国的林晓晓与龙骜去了很多地方玩,在美国比在华国自由多了,就算出门,也只要戴个墨镜就好,无需其它的准备。
林晓晓与龙骜玩得很开心,难得出来一次,当然要玩得尽兴了。
走在繁华的商业街道上,龙骜紧牵着林晓晓的手,路过好几家的商店,里面都播放着林晓晓的那首《上帝是女孩》。林晓晓一路上的笑容就没有间断过。
林晓晓把喝了一半的饮料递给龙骜,“你喝。”
龙骜很自然地接过,眉头也不皱一下地把剩下的一半饮料喝完,然后扔进垃圾桶了。看那熟练的动作,就知道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好喝吗?”林晓晓眯起眼睛,笑起来就是一只阴谋得逞的小狐狸,不过她本来就是狐狸。
那杯饮料是柠檬汁,非常地酸。林晓晓还比较喜欢喝的,但是她知道龙骜并不喜欢吃酸的东西,所以她特意喝了一半之后,让龙骜把另外一半喝完,也就是林晓晓突发奇想的恶趣味。
这谈恋爱不就是这样,一杯饮料,你喝一半,我喝一半。俗话说得好,同甘共苦嘛1
扔掉饮料的杯子之后,龙骜掏出纸巾,然后温柔宠溺地帮林晓晓擦了擦手。林晓晓享受着龙骜的服务,旁边路过的行人看见这甜蜜的一对,都露出了善意的微笑。
在开放的m国,不要说这么亲密的动作了,就算是当街接吻也是正常的。
龙骜习惯了对林晓晓好,林晓晓也开始习惯了享受龙骜对她的好。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了唐人街。唐人街上有过大半数都是华国人,这里是华国人的聚集地。前方正好有一个歌唱比赛,所以在舞台的里里外外都围满了人。
“我们过去凑凑热闹。”林晓晓拍了拍龙骜的手臂。
龙骜没有反对,只是拥着林晓晓向人群中挤进去,他强壮的双臂护着林晓晓,不让别人碰到她。
有龙骜的护着,两人很快就挤到了舞台的正前方。此时,舞台上有一个年轻的华国小伙子在着中文歌曲,看来,这举办方应该是华国人。
说来也巧,也小伙子唱得的,正是林晓晓的那首《出神入化》,这首歌曲节奏感很强,很适合这样热闹的气氛。小伙子唱完之后,得到了不少的掌声。
“没有你唱得好。”龙骜低头在林晓晓的耳边说道。
林晓晓嫣然一笑,仰起小脑袋,骄傲地说道:“那当然,我可是原唱。”
因为周围都是欢呼声,所林晓晓这话只有听力异常灵敏的两人听见。
龙骜冷峻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宠溺的笑容,“嗯,你是最棒的。”说完,龙骜伸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林晓晓自恋地说道。说这话的时候,一点也没有脸红。说完,继续观看着台上。
这时,一个华国的主持人拿着麦克风走上了舞台,用华语大声地问道:“刚才我们的小帅哥,唱得好吗?”
台下的观众们很给面子地大声回答,“好……”
“好了,我们的评委们已经开始打分了。如果得到的平均分在90分以上,那么就可以得到我们公司送出的三千元旅游券一张。好的,我们的评委已经打分完毕,让我们看看刚才那小帅哥的分数是多少。”主持人看向了坐在舞台一旁的三位评委处。
90分,88分,90分。
“哎呀,真是可惜了,就差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主持人可惜地说道,然后拍了拍那小伙子的肩膀,“没有关系,虽然你没有得到我们公司的三千元旅游券大奖,但是还是可以得到一份我们的小礼物。谢谢你。”
那小伙子虽然没有得到大奖,但是觉得得到一份小礼物也不错,笑着道谢之后,就下台了。
“好,那么我们的比赛继续,台下的观众们,你们还有哪位要到台上来一展歌喉的?只有得分在90分以上,就可以得到我们公司送出的三千元旅游券大奖哦。”主持人继续游说着。
台下不少的人举起了手,这上台唱歌又不用什么报名费,赢了还有大奖拿,这么天掉馅饼的事情,又怎么会不赶着上?举手的人当中,还有不少外国人。
让龙骜惊奇的是,林晓晓居然也举起了手,并且还被台上的主持人给选中了。
两人的气场实在是太强了,男人的身材高大,一点也不属于m国人的身高,虽然带着墨镜看不清全貌,但是强大的气场却也很引人注目。而在他怀里的林晓晓同样带着墨镜,但是那露出来的樱桃小嘴和精致的下颚都能够感觉到这是一名美女,而且还是一名气质美女。两人又站到这么靠前的位置,主持人又不是瞎子,当然会在第一时间看到林晓晓举手。所以,他毫不犹豫就选择了林晓晓。
林晓晓对着龙骜调皮地眨眨眼之后,就上台去了。
“来来,这位美女,请问是哪国的朋友?”主持人递给了林晓晓一个麦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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